1.申請表;2.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;3.更正籍貫的證明材料;4.未滿18周歲人員更正籍貫的,需提交:(1)父親或母親或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;(2)關系證明(通過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可以明確關系的免提交);更正籍貫證明材料包括下列之一材料:(1)祖父或父親的居民戶口簿;(2)公安派出所證明。關系證明包括下列之一材料:(1)居民戶口簿;(2)出生醫學證明;(3)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證實親子關系成立的鑒定證明;(4)公證證明;(5)公安派出所證明;(6)加蓋單位公章的個人履歷表或招工表復印件。
1.申請表;2.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;3.更正籍貫的證明材料;4.未滿18周歲人員更正籍貫的,需提交:(1)父親或母親或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;(2)關系證明(通過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可以明確關系的免提交);更正籍貫證明材料包括下列之一材料:(1)祖父或父親的居民戶口簿;(2)公安派出所證明。關系證明包括下列之一材料:(1)居民戶口簿;(2)出生醫學證明;(3)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證實親子關系成立的鑒定證明;(4)公證證明;(5)公安派出所證明;(6)加蓋單位公章的個人履歷表或招工表復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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